[摘要] 《意見》規定,公租房戶型要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。同時規定,各類住宅用地須自開工之日起三年內竣工。
記者昨日獲悉,廣州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的《關于加強土地管理的實施意見》(下稱《意見》)就進一步提升廣州市土地管理水平提出了一系列要求。《意見》規定,公租房戶型要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。同時規定,各類住宅用地須自開工之日起三年內竣工。
《意見》同時明確,要合理規劃保障性住房用地。保障性住房用地應結合城市居住區、産業集聚區等交通便利區域進行布局,實行獨立用地或與商品住房用地融合等多種建設方式,公租房戶型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,規劃配套完善,促進社區居住人群多元化。在土地供應年限方面,《意見》規定,劃撥用地不設定使用年限;出讓用地出讓年限爲:居住用地70年,工業用地50年,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衛生、體育用地50年,商業、旅遊、娛樂用地40年,綜合辦公或者其他用地50年。工業用地可結合産業類型和産業生命周期彈性確定土地出讓年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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