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摘要] 城規會昨日討論有意重建的台山中街平民大廈,工務局早前已發出相關條件規劃圖草案,並進行公示,惟日前收到申請人的請求,倡將建築限高從五十米降至二十點五米,並允建造垂直佔用空間。有城規委表示,有條件接納建造垂直佔用空間,主席李燦烽認同,並決定將草案發還工務局作補充研究。
平民大廈外牆的大裂縫為時已久
城規會昨日討論有意重建的台山中街平民大廈,工務局早前已發出相關條件規劃圖草案,並進行公示,惟日前收到申請人的請求,倡將建築限高從五十米降至二十點五米,並允建造垂直佔用空間。有城規委表示,有條件接納建造垂直佔用空間,主席李燦烽認同,並決定將草案發還工務局作補充研究。
建造垂直佔用空間
草案顯示,平民大廈地段經重整後,土地面積由六百九十二平方米減至六百四十六平方米,減少的土地面積將用作公共街道;樓宇可建五十米高,並須設有停車場,裙樓頂層亦需架空作綠化休憩區。公示期間,當局共收到七十七份意見,有倡容許建造垂直佔用空間,也有人希望重建後可安置原居民。
雖該草案已過公示期,但申請人日前再遞交請求,指平民大廈的佔地面積因進深太淺,闊度僅得十米,難建造五十米的高樓,提出將樓宇許可高度減至二十點五米,但冀可建造垂直佔用空間,增加樓宇闊度。
工務局再硏究草案
委員胡玉沛表示,台山平民大廈建於上世紀六十年代,外牆破裂且鋼筋外露,再不修葺會構成危險;加上大廈結構長而窄,認同未能興建五十米高的大廈。項目位處的台山中街闊度充足,當局可考慮允許建造垂直佔用空間。利安豪指出,過去有個案的街寬較台山中街更窄,但仍允建垂直佔用空間,建議再作研究。梁頌衍稱,當局允建五十米,但因街影條例的限制,不能創設條件滿足有關發展空間,應創設條件處理。
李燦烽表示,規劃條件圖草案允許平民大廈建五十米高,原意是節約用地,避免限制其發展高度,但在建築面積、街影法例及法規的限制下,確難建五十米高。現時申請人表達了意願,寧降低建築物高度,以換取垂直佔用空間,使建築物較闊。他指出,若街道太窄,建造垂直佔用空間會影響街道環境及空氣流通,強調要有充足的街寬條件後才可建造。但經討論後,認為技術上有條件達到申請人的要求,亦希望重建殘舊樓宇,並高效利用有關土地,讓居民獲得更好的居住環境,故發還草案予工務局再研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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